為確保各項工作順利推進,緩解我縣法院、檢察院和總工會等單位人員嚴重不足的現狀,經河南嵩縣縣政府研究,決定通過勞務派遣形式,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24名。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,特制定方案如下:
一、招聘原則
堅持“公開、平等、競爭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采取筆試、面試與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辦法。
二、招聘計劃
本次共招聘勞務派遣人員24名。其中,法院14名(書記員9名,協(xié)警5名),檢察院7名(檢務輔助人員7名),總工會3名(文秘、法律、計算機專業(yè)各1名)。
三、招聘對象及條件
1、對象
嵩縣籍戶口,年齡在18-30周歲(1987年3月31日至1999年3月31日出生)。
(1)報考書記員職位的,為未就業(yè)的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(yè)生,男女均可。
(2)報考協(xié)警職位的,為男性4名,女性1名,均為未就業(yè)退伍兵或警校畢業(yè)生(退伍兵學歷可放寬至中?;蛘吒咧?,警校畢業(yè)生學歷為普通全日制大專),男性身高4250px以上,女性身高4000px以上,裸眼視力1.0以上(含1.0)。
(3)報考檢務輔助人員職位的,為未就業(yè)的國家承認大專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(yè)生。
(4)報考總工會職位的,為未就業(yè)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高校畢業(yè)生。
2、報考資格條件
(1)具備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:
1、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政治上堅定可靠;
2、具有良好的品行,遵紀守法,有較強的事業(yè)心和責任感;
3、身體健康,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;
4、服從組織分配;
5、符合擬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。
(2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:
1、曾被刑事處罰、勞動教養(yǎng)、少年管教、行政拘留的;
2、受黨紀、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;
3、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;
4、曾被開除公職或被單位辭退的;
5、曾在公開招聘中違反招聘規(guī)定情形的;
6、其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。
四、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
公開招聘程序包括發(fā)布招聘信息、報名、資格審查、筆試、面試、技能測試、體檢、考核、公示、派遣等環(huán)節(jié)。
(一)發(fā)布招聘信息
通過嵩縣人才網和嵩縣電視臺等媒體發(fā)布招考信息。
(二)報名與資格審查
1、報名時間:2017年4月27日至28日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)
2、報名地點:白云大道西段嵩縣勞動服務就業(yè)平臺七樓會議室(嵩縣順勢藥業(yè)對面)
3、報名方式: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法。報名時在河南嵩縣人才網自行下載填寫并提交《嵩縣2017年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報名表》(見附件)一式2份,并提交以下相關材料(原件及復印件一式兩份,復印件分開依次附報名表后):
(1)本人有效身份證;
(2)畢業(yè)證、退伍證;
(3)就業(yè)報到證(擇業(yè)期內無就業(yè)報到證者,持所在學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指導部門加蓋公章且未使用的就業(yè)協(xié)議書(全套),外省院校畢業(yè)生就業(yè)報到證需經河南省大中專學生就業(yè)服務中心蓋章);退伍兵需提供民政部門開具的未就業(yè)證明。
(4)招聘職位要求的相關資料;
(5)在職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。
4、資格審查合格考生,按規(guī)定每人每科交納考務費30元,并當場進行數碼照相。
5、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,不符合招聘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者,一經查實,取消聘用資格。
6、每人限報一個職位。報名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的比例不低于3:1。達不到規(guī)定比例的職位,按照開考比例要求在本單位招聘計劃內調整,調整后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相應指標。
報名成功的考生憑繳費收據和身份證于4月27日至28日到原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(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)。
(三)筆試
1、筆試時間:2017年4月29日上午9:00-11:00
2、筆試內容:筆試采取統(tǒng)一命題、統(tǒng)一組織、統(tǒng)一評分的方式進行。筆試內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和法律基礎知識,試卷一份,滿分為100分。
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,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。
3、筆試地點:以準考證為準。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。
4、筆試成績在嵩縣人才網予以公布,請考生注意登陸查看。
(四)面試
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以指標1:2比例確定,名額不足按分類遞補。對參加面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、邏輯思維能力、處理解決問題能力及身體條件等進行綜合考核考察,當場打分亮分。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。面試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五)技能測試
報考書記員職位進入面試的,需進行計算機速錄技能測試,測試時間為1分鐘,記錄速度為100字,準確率95%以上,以正確字數多少和準確率高低排序計分。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六)總成績計算辦法
1、書記員職位
總成績=筆試成績×30%+技能測試成績×30%+面試成績×40%。
2、檢務輔助、協(xié)警職位、總工會職位
總成績=筆試成績×50%+面試成績×50%
3、總成績并列時,報考法院、檢察院職位的依次按有法律工作經歷一年以上、面試成績高低和學歷層次;報考總工會職位的依次按面試成績高低和學歷層次確定進入體檢、考察和擬聘用人選。
總成績將在嵩縣人才網予以公布,請屆時登陸查看。
(七)體檢
根據考試總成績,按擬聘用計劃1?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,名額不足按分類遞補。如體檢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的,按招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分類依次遞補。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河南省人事部、衛(wèi)生部《關于印發(fā)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〉的通知》(國人部發(fā)[2005]1號)、人事部辦公廳、衛(wèi)生部辦公廳《關于印發(fā)〈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〉的通知》(國人廳發(fā)[2007]25號)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、衛(wèi)生部《關于修訂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〉及〈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(fā)[2010]19號)等規(guī)定進行。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。體檢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(八)考核
對通過體檢的應聘人員按擬招聘崗位1:1的比例進行考核。考核參照《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(guī)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)有關規(guī)定進行。
(九)公示
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、政審情況確定擬招聘人員,通過“嵩縣人才網”進行公示,公示期7天,接受社會各界監(jiān)督。
(十)派遣
招聘人員確定后,經崗前業(yè)務培訓合格后,由河南勞務派遣公司進行勞務派遣,派往指定崗位工作。
五、人員管理及待遇
招聘的派遣人員由法院、檢察院、總工會使用。嵩縣誠信人力勞務派遣服務中心同縣法院、檢察院、總工會簽訂派遣協(xié)議、與被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,合同期三年,合同期內工資按上級規(guī)定的我縣最低工資標準執(zhí)行,并按規(guī)定參加企業(yè)社會保險,所需費用(工資、社會保險費、派遣費)按有關要求執(zhí)行。合同期內對所招聘人員實行雙重管理,用工單位和用人單位每年對派遣人員進行年終考核,年度考核結果計入本人檔案,作為續(xù)聘或解除聘用(勞動)合同的依據之一。合同期滿后終止勞動合同,選聘的派遣人員自主擇業(yè)。如需用人,同等條件下優(yōu)先錄用。
六、工作監(jiān)督與責任追究
要嚴肅工作紀律,嚴格實行人員回避制度,無論是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,在招聘過程中出現違規(guī)違紀行為,實行責任追究,從嚴處理。
整個招聘工作在縣紀委的全程監(jiān)督下進行。
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項,由領導小組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或補充。
其他未盡事宜,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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